导航栏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部门乡镇 > 部门 > 清新区司法局 > 其他 > 部门动态

清新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助力“四个清新”高质量发展

时间: 2022-07-08 10:01   来源:本网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      近日,由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市首创的《清远市清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工作方案》,标志着清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迈入新台阶。

图片1.png

(2022年6月,清新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《清远市清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工作方案》)

      据了解,《清远市清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工作方案》分为指导思想、工作目标、组织架构、工作机制、重点任务、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内容,是我市出台的第一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的工作方案。清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主要以召开联席会议方式开展工作,主要对保护市场主体权益、完善营商环境制度、提升司法质效、解决多头执法问题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、建立营商环境法治智库、推动发展法律服务业等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,法治联合体要凝聚各方共识,形成工作合力,促进联合体成员参与优化营商环境行动,共同研究解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问题事项。

     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,深入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,持续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、最公平公正、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。近年来,清新区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,为推动建设生态清新、活力清新、品质清新、幸福清新“四个清新”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:

      一是提升行政效能,持续改善政务环境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业务受理窗口62个,进驻事项558项,推动电子证照、数据共享、电子签印、容缺受理、“跨省通办、跨域通办”等便民利民事项。截至2022年6月,全区1575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比率为85.35%、网上办比率为98.73%、一次办比率为99.9%;70种证照实现电子证照签发,累计签发电子证照21.6万张;691个事项实现电子证照应用,累计调用电子证照1.9万次。

      二是完善制度体系,健全权力监督机制。一是组织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,印发了《关于做好涉及营商环境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,及时清理与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、《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不一致、不衔接、不配套的规范性文件。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。截至2022年6月,各类民生实事和企业办理项目等领域共计41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,自实施以来共办理1.2万余件业务。

      三是强化审查工作,保护市场主体权益。建立《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制度》《清远市清新区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方案》、《清新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(暂行)》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,开展审查工作和清理自查工作。通过组织召开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、“理论+实操”业务培训、理论学习等形式,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。实现外商投资准入国民待遇,已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。

      四是深入法治体检,助力企业复工发展。通过摸排梳理企业法律服务需求,尤其是企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遇到的法律困难、问题和需求,组建律师服务团队,深入企业开展“疫情防控·法治同行”“优惠政策话你知·暖企行动”等普法宣传系列活动,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,协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,服务企业风险防范化解。截至目前,共组织律师14人次到15家企业开展“律企共建”“法企同行”“法律进企业”等活动。

图片2.png

(2022年2月11日,清新区司法局在清远海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展”法治体检”活动。)

      五是完善治理格局,着力提高司法效能。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,形成了党委领导、政法委协调、人大监督、政府支持、法院主办、部门配合、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联动格局。2020年至今,将556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发布限制高消费令7443人次,司法拘留4人次,对6名被执行人罚款1.7万元。积极开展“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”、“治欠保支”等专项行动,着力解决“执行难”。截至2021年,共清理该类案件5412件,执行到位标的6557万元,在执行区内两家陶瓷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系列案中,共为1800多名工人追回欠薪2000多万元。

      六是加强产权保护,促进社会诚信建设。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,今年以来,开展冬奥会残奥会特殊标志保护专项行动、茶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、“蓝天”专项整治行动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,目前未出现重大侵权事件。多元化纠纷解决方面,成立知识产权行政纠纷调解中心、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,从行政调解、人民调解等多元化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。


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,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。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,请您稍候…… ×

网站导航

底部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: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
网站运维电话:(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) 电子邮件:

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         网站标识码:4418030003

[粤ICP备05057909号]